闽侯县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XL[CS]2023001
时间:2024.01.04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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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01-04 |
一、项目编号:[350121]XL[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 1,52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
服务类(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 | ①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②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或者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在线响应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服务,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730日 | 年 | 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要求的检验、鉴定报告。 | 1,5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晨 |
评审专家: | 陈明华 、 宋萌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②收取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181070000133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公安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服务:1.9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报价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成交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评议,按规定给予15%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159802301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一楼
联系方式:13328270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慧云
电话:13328270936
福州市禧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