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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车辆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JM[CS]2023001
时间:2023.11.28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181]JM[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车辆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华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北三环509号103#一层 539,100.00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世骏汽车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88号 35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小型客车):

货物类(福建华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小型客车 小型客车 广汽传祺 小型客车 3 179,700.0000 539,100.00

采购包2(轿车):

货物类(福建世骏汽车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2-1 轿车 轿车 上汽大众 轿车(上汽大众新帕萨特280TSI插电混动商务版) 2 179,800.0000 359,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韩方颖
评审专家: 唐庆周 肖永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合同包1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本项目合同包2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成交人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户?名: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帐?号:420880440045,邮箱:fjjmzb@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型客车:0.539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轿车:0.35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融城一拂路114号

联系方式:1775027016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闽松

电话:0591-83702979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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