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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协管保安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JSZB[GK]2023001
时间:2023.11.01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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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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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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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182]JSZB[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城区协管保安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广场南路888号永荣城市广场1幢10楼1005 2,77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城区协管保安服务):

服务类(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城区协管保安服务 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补充力量,不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城管协管员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以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能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受市民求助;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工作、信息收集、文字编辑、资料整理等事项;配合执法队员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劝导、制止,并督促其改正;重大事宜需及时上报;协助执法队员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完成集中整治、重大保障任务等工作;做好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前期预备处置工作。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事务。 1.1人员分组。中标人需配备70人次城管协管员服务,分成早班、中班和晚班三班次,共需设项目经理1名,培训负责人1名,正副保安队长各1名,班长2名、副班长8名。中标人公司根据协管人员的履历、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分组分工,详细名单报大队研究同意后执行。人员调整变动,需提前向大队审核报备。 1.2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2轮电动车10辆,5座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4辆(要求公里数在5万以内或购买年限3年内),执法记录仪15台。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年龄满18岁,不得超过45岁。 身体健康,心里健康,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专业技术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违反城管协管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事务的。 2,77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发征
评审专家: 俞承钊 苏必杰 王云明 陈依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帐号:10005617698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区协管保安服务:2.91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1“福建正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单位授权书”,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1.2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他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13号楼)

联系方式:0591-2811005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电话:0591-88308333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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