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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HMZB[CS]2023005
时间:2023.08.1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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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101]HMZB[CS]2023005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88号(原潘墩路西侧)闽江世纪城-53地块E区E-6号楼8层07办公用房(自贸试验区内) 69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保安服务):

服务类(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保安服务 安保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单位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单位要求 1年 完全响应招标单位要求 698,4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昱炜
评审专家: 张玉兰 林章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0%计取;代理服务费缴交帐号?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帐?号:11713010010004036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保安服务:1047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鸿正(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鑫宸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代表均不是单位负责人且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因此,磋商小组认定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鸿正(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鑫宸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在磋商环节中,精武特卫(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和第二十二条“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规定,其被系统判定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在价格审查环节中福建新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其响应的最后报价为3300元,磋商小组认为其价格畸低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故认定其为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2.服务范围: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安保服务等。

3.服务要求:门卫每班两岗(24小时),消控室每班两岗(24小时),日间院区巡逻每班一岗,夜间院区巡逻每班两岗等。

4.服务标准:所有安保人员需无犯罪前科;五官端正且身体无纹身;身心健康,未患有严重心脏、癫痫、传染性疾病或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类疾病等不适合安保岗位的疾病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0591-8361135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0591-87831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俊哲、张凌璇、林瑾南

电话:0591-87831937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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