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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省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矿出让海域编制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 2023-02-08 |
一、项目编号:[350122]FJGC[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矿出让海域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 | 1,40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福建省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矿出让海域编制项目):
服务类(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海洋服务 | 福建省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矿出让海域编制项目 | 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论证及不动产权登记、拟出让区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等“两权合一”出让前期工作。 | 任务一: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论证及不动产权登记编制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需满足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海床稳定性与滩涂冲淤演变分析、用海界址点和控制点测量、宗海图绘制等海域使用论证所需的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此外,在用海获得批复后,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和项目需要,在现场测量复核及原有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海域使用申请书》、《海籍调查表》和相关用海图纸等相关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申请办理海域不动产权证。任务二:拟出让区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拟出让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满足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与分析、海洋水文和海洋生态环境(如水质、生物、生态、渔业资源等)现状调查,数值模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对周边海洋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评价和减缓措施,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及防范对策措施,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任务三: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根据相关规范,编制拟出让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为评估对象的出让提供价格参 考,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成果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含可编辑电子版文件。以下数据资料纸质文件2份、光盘1份。) |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各个专题的成果报告编制并提交送审,并在专家意见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报批版。如遇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相关资料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在与采购人协商后,提交报告时间可顺延。 | 项 | 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成果质量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报批稿。 | 1,40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平 |
评审专家: | 林航 、 何书镜 、 赖晓铭 、 时盛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各合同包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的部分为?0.8%。?19.6.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账号:12930010010013226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矿出让海域编制项目:1824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备案编号:CGXM-2023-350122-00024[2023]00009
5、中标日期:2023年02月08日(招标编号:[350122]FJGC[GK]2023001)。
6、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各个专题的成果报告编制并提交送审,并在专家意见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合格报告。如遇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相关资料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在与采购人协商后,提交报告时间可顺延。
7、项目经理:经办人(张凤玲/0592-5131857)、负责人(吴晓光/0592-513185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
联系方式:0591-2623113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玲
电话:0592-513185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