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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闽菜(福州菜)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XZY[CS]2022001
时间:2022.12.16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商务局闽菜(福州菜)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00]XZY[CS]2022001-1



一、项目编号: [350100]XZY[CS]2022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商务局闽菜(福州菜)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XZY[CS]2022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号楼511-517室 30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XZY[CS]2022001-1 包1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1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306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于斌 (包1)
评审专家: 黄瑞卿,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实行差额累计法。根据收费标准计算单个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帐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XZY[CS]2022001-1 包15000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要求,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商务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9层
   
联系方式:18705005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757992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电  话:0591-87579923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