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ZFX[GK]2022003
时间:2022.12.08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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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2-12-08 |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ZFX[GK]2022003-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1]ZFX[GK]2022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自编物业大楼) | 254870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ZFX[GK]2022003-1 包1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3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2548704.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郭晨辉 (包1) |
评审专家: | 吴幼容,曹文火,陈文钦,邬源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称:福建中福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银行账号:350501870007000043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ZFX[GK]2022003-1 包1 :27390元
收取对象: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检察院大楼
联系方式:13706991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福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与达道路交叉口华兴广场三区写字楼5-7层5#
联系方式:1810591717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18105917177
福建中福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