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壶井中心小学AI智能教室采购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JSZB[GK]2022005
时间:2022.08.26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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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壶井中心小学AI智能教室采购结果公告(包1) | 2022-08-26 |
长乐区壶井中心小学AI智能教室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JSZB[GK]2022005-1)
二、项目名称:长乐区壶井中心小学AI智能教室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182]JSZB[GK]2022005-1 包1
废标理由:
1.资格审查情况: 1.1“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2“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3“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格致中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劳力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 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1.资格审查情况: 1.1“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2“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1.3“福建益医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格致中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劳力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 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JSZB[GK]2022005-1 包1
主要标的信息:无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JSZB[GK]2022005-1 包1 :/元
收取对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壶井中心小学
地 址:长乐市文武砂镇五站新庄西23号
联系方式:1359997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舒华
电 话:0591-88308333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