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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长乐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4)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BW[GK]2022006
时间:2022.08.04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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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长乐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82]BW[GK]2022006-4



一、项目编号: [350182]BW[GK]2022006
二、项目名称: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长乐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BW[GK]2022006-4 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长乐市慧众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 长乐市峡梅路下朱口 135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BW[GK]2022006-4 包4
福建省长乐市慧众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4-1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定点维修企业实行定点维修。 各定点维修企业严格按照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06〕6号)、《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费计算方法的通知》(文号:闽交运安〔2002〕11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其“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许可的所有车型范围内为车辆使用单位做好各项车辆维修服务工作 3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1350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晓静 (包4)
评审专家: 李孝成,张俊彦,林晓榕,陈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采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100万元,500万元]:0.8%;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 号:1000 5521 7910 0100 01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BW[GK]2022006-4 包417800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解放路27号
   
联系方式:28933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式:0591-2285551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吴亮亮
   
电  话:0591-22855515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