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2]LIXIN[GK]2022001
时间:2022.05.26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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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包1) | 2022-05-26 |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2]LIXIN[GK]2022001-1)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350122]LIXIN[GK]2022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蓝蝴蝶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C601室 | 115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LIXIN[GK]2022001-1 包1
福州蓝蝴蝶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99 其他商务服务 |
电子卷宗制作服务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 | 年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155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孙晏 (包1) |
评审专家: | 林英,施昌明,张志武,杨惠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叁仟伍佰元(¥3500.00)收取,中标人以转账等方式一次性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账号:1181101001002686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LIXIN[GK]2022001-1 包1 :35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65天内交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联系方式:1396087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2层08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508089,1805917892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591-87508089,18059178922
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