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FJZS[GK]2021015
时间:2022.01.26
来源: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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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2-01-26 |
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 2022-01-26 |
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4]FJZS[GK]2021015-2)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4]FJZS[GK]2021015-2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闽清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佳垅坂新村33号 | 1443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4]FJZS[GK]2021015-2 包2
福建闽清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2-1 | A020299 其他办公设备 |
办公设备 | 海尔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套 | 144350 | 14435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庄禹 (包2) |
评审专家: | 潘代泉,吴梅山,龚以霖,黄兴灿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均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9.5.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4]FJZS[GK]2021015-2 包2 :2165元
收取对象: 福建闽清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福建闽清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序号2投影仪、序号9小冰柜为优先类节能产品,报价为10990元,占本合同包报价13.13%,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含20%)以下情形: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3.6分。其余投标人无政策优惠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 22372948,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
电 话: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