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11楼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BYZB[GK]2021024
时间:2022.01.24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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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11楼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2-01-24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11楼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BYZB[GK]2021024-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11楼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BYZB[GK]2021024-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瑞丰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一期)2#楼18层15办公 | 971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BYZB[GK]2021024-1 包1
福州瑞丰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80899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科达、海天电子等详细清单见投标文件 | 详细规格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971900 | 9719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高惠 (包1) |
评审专家: | 潘超一,李强,杨建宁,赖瑞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A、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年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中标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0%; 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BYZB[GK]2021024-1 包1 :14579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闽川技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1号
联系方式:13665013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戴雪珍
电 话:0591-87872110-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