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第五医院2021年-医-医疗设备采购(10)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LYGC[CS]2021001
时间:2022.01.11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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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第五医院2021年-医-医疗设备采购(10)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2-01-11 |
福清市第五医院2021年-医-医疗设备采购(10)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LYGC[CS]2021001-1)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2021年-医-医疗设备采购(10)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LYGC[CS]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粤闽康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1649号401单元B区之5 | 74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LYGC[CS]2021001-1 包1
厦门粤闽康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激光胶片 | 富士 | 14*17(英寸)、8*10(英寸) | 2 | 年 | 374000 | 748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尊建 (包1) |
评审专家: | 黄冬菊,夏胜海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以成交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万元-500万元的按1.1%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联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 帐 号:5919070823108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LYGC[CS]2021001-1 包1 :1122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响应人名单及原因: 响应文件资格部分:各响应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各响应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各响应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政策性功能情况: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第五医院
地 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路1号
联系方式:0591-85881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联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区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209单元
联系方式:1805029731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傅佳
电 话:18050297312
福建联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