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BA[GK]2021005
时间:2021.12.21
来源: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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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12-21 |
闽清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4]BA[GK]2021005-1)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4]BA[GK]2021005-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绿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4号A515 | 1996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4]BA[GK]2021005-1 包1
厦门绿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10203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全面摸排闽清县供用水基础情况、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指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汇编、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器具调查、公众节水意识调查、节水宣传与节水型器具推广、拍摄影视片、现场迎检工作指导 | 按照采购方及招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闽清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 1 | 批 | 按时提交招标要求的成果资料,并保证通过福建省水利厅“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验收 | 1996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马岩松 (包1) |
评审专家: | 周勇,程卫山,林松熙,肖贵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按0.45%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按0.2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基数价格的百分之八十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账 号:1704711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4]BA[GK]2021005-1 包1 :18374.4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水利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59122351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南路151号奥体博园5层505
联系方式:0591-8756321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金大芳、杨超然
电 话:0591-87563218
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