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办案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SHGS[XJ]2021003
时间:2021.10.15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办案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10-15 |
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办案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4]SHGS[XJ]2021003-1)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办案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4]SHGS[XJ]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警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融侨东区A区12座01 | 15920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4]SHGS[XJ]2021003-1 包1
福州警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办案设备 | 警翼 F6等 | 警翼 F6等 | 1 | 套 | 159205 | 159205.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庄禹 (包1) |
评审专家: | 徐为民,丁卓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4]SHGS[XJ]2021003-1 包1 :500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591-22372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联系方式: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莺、赵祺玮、刘韵曦
电 话:0591-87717532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