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清市看守所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SHCG[GK]2021005
时间:2021.08.26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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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福清市看守所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 2021-08-26 |
2021年度福清市看守所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8-26 |
2021年度福清市看守所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SHCG[GK]2021005-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清市看守所物资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SHCG[GK]2021005-1 包1
废标理由:
1.1福建利家超市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百泰超市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资格审查”关于“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规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1.2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福建利家超市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百泰超市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资格审查”关于“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规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1.2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SHCG[GK]2021005-1 包1
主要标的信息:无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SHCG[GK]2021005-1 包1 :/元
收取对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看守所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路福清市看守所
联系方式:0591-8516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95号
联系方式:0591-8836688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四海经办
电 话:0591-88366883
福建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