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FXZB[GK]2021010
时间:2021.08.12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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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8-12 |
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FXZB[GK]2021010-1)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FXZB[GK]2021010-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护城西路28号 | 210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FXZB[GK]2021010-1 包1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599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年 | 响应招标文件 | 21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耀 (包1) |
评审专家: | 陈涵,林可华,凌峰,陈同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②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FXZB[GK]2021010-1 包1 :23800元
收取对象: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省源硕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该公司资格性审核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 2、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按要求提供了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公司属于小型企业),按规定给予小型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 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式:0591-8538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 话:0591-8727823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