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南屿初级中学学生单人课桌椅、教研室会议桌椅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91]NX[TP]2021002
时间:2021.08.03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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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屿初级中学学生单人课桌椅、教研室会议桌椅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8-03 |
闽侯县南屿初级中学学生单人课桌椅、教研室会议桌椅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91]NX[TP]2021002-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南屿初级中学学生单人课桌椅、教研室会议桌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91]NX[TP]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煋楷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6号楼南6-606 | 2329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91]NX[TP]2021002-1 包1
福建煋楷贸易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60203 钢塑台、桌类 |
学生单人课桌椅 | 恺力 | 恺力 | 420(套) | 484 | 203280 |
1-2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教研室会议桌椅 | 凯美 | 凯美 | 3(间) | 9900 | 297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传睿 (包1) |
评审专家: | 翁瑞珠,陈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货物累招标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5919 0269 2310 3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91]NX[TP]2021002-1 包1 :3494.7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屿初级中学
地 址:闽侯县南屿镇坎水村1号
联系方式:22806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式:0591-8733269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文海
电 话:0591-87332692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