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11]FJZSZB[GK]2021007
时间:2021.07.06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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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7-06 |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11]FJZSZB[GK]2021007-1)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11]FJZSZB[GK]2021007-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国智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五四北泰禾广场4#1418 | 118166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11]FJZSZB[GK]2021007-1 包1
福建国智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80803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海康威视/itc/宇视/北讯等品牌 | DS-C10S-S11T/TK-K5/TS-W100/DS-3E1309-S/CT920等型号 | 1(批) | 1181668 | 1181668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笃成 (包1) |
评审专家: | 潘超一,林宏英,潘飞,林冠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3、中标人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路支行;账号:40657830501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11]FJZSZB[GK]2021007-1 包1 :16998元
收取对象: 福建国智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林笃成、0591-88372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敖里路205号519室
联系方式:刘晓岩、王超、蓝玉芳 0591-8776788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晓岩、王超、蓝玉芳
电 话:刘晓岩、王超、蓝玉芳 0591-87767885
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