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初始排污核定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FJHS[GK]2021001
时间:2021.04.02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初始排污核定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4-02 |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初始排污核定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FJHS[GK]2021001-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初始排污核定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FJHS[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楼 | 107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FJHS[GK]2021001-1 包1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1 | 项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107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长乐陈明成 (包1) |
评审专家: | 陈同熙,葛霞虹,李孝成,李一丹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以下 1.5% 100-500 1.1% 2、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开户名: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新支行 账号:3505016140000000000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FJHS[GK]2021001-1 包1 :15770元
收取对象: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共四家,其中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合格的三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
联系方式:1390501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13层19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电话:0591-88193456;邮箱:hszb_fj@163.com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琪,黄苏华
电 话:电话:0591-88193456;邮箱:hszb_fj@163.com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