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文化馆小剧场舞台LED背景及评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12.15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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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文化馆小剧场舞台LED背景及评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0-12-15 |
闽侯县文化馆小剧场舞台LED背景及评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FJLXZB[GK]2020003-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文化馆小剧场舞台LED背景及评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1]FJLXZB[GK]2020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宏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12号(员工公寓19#D01) | 100633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FJLXZB[GK]2020003-1 包1
福建宏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33503 舞台设备 |
舞台设备 | 利亚德、华为、联想等品牌,详情请见投标文件 | 利亚德 ESV2.5、华为 USG6311E等型号,详情请见投标文件 | 1(套) | 1006332 | 1006332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霞 (包1) |
评审专家: | 林成俊,陈心,贺敏奇,李定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服务收费的标准(货物类):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 100-500 1.1%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b.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服务费缴纳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 账户名: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919063059101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FJLXZB[GK]2020003-1 包1 :15069.6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合同包1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合同包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文化馆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西大道闽侯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13696873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A1#写字楼28层12室-D室
联系方式:0591-83702156、1770692386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黄佳
电 话:0591-83702156、17706923867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