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12-13 |
一、项目编号:[350121]HGZB[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 810,000.00元 | 98.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服务类(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81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恒 |
评审专家: | 李一丹 、 林贤民 、 林航 、 庄礼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进行收取。?2)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0%。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账号:5919?0858?7810?3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1.2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补充内容如下:
服务范围:规划范围:闽侯县行政辖区除高新区以外的范围,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重点聚焦城中村、旧屋区和低效工业用地。
服务要求:充分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摸清闽侯现状低效用地的范围、规模、用途(现状、规划)、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产出效益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查清重点片区土地权属关系,摸清闽侯县低效用地分布情况,形成闽侯低效用地调查一张底图,形成上图入库成果。
服务标准: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县政府批复或通过县政府研究同意。
2、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C座6层
联系方式:0591-2206429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
联系方式:18065009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张婕、陈碧山
电话:18065009575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