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江尚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淘江尚干段沿岸泊岸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12-09 |
一、项目编号:[350121]ZLZB[CS]2024002
二、项目名称:淘江尚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淘江尚干段沿岸泊岸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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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生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东塘村大井路4-1号 | 1,833,600.00元 | 95.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淘江尚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淘江尚干段沿岸泊岸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工程类(福建长生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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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淘江尚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内容:①施工用地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093.55平方,修复内容为绿化及增设座椅等;②淘江大道北侧人行道及广场修复,修复面积约2455平方;③淘江尚干段(龙舟广场处)水生植物种植,长度约100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项 | 方璐 | 99111455 | 1,833,6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华 |
评审专家: | 林仁喜 、 程美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中标(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收费费率标准:1.0%: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501610007000051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淘江尚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淘江尚干段沿岸泊岸生态环境修复工程:1.58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资格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8.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要求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其中福州市华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磋商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超时供应商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长生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茂源建设有限公司、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投部分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给予环境标志产品报价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良安路1号
联系方式:0591-623386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室
联系方式:0591-8752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荣梓、张萍、吴碧珍
电话:0591-87525793
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