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SQ[CS]2024001-1
时间:2024.11.0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2024-11-04 |
一、项目编号:[350101]SQ[CS]2024001-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梅霄宇 |
评审专家: | 陈贤源 、 邱燕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5)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其中“福建众达汇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故“福建众达汇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闽江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0591-87073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陈庆梅、周燕君
电话:0591-83956656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