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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FJXXZB[GK]2024001
时间:2024.10.1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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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101]FJXXZB[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11号北京书院办公楼 1,105,000.00元 75.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

服务类(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 对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该工程建设起于福州火车站,经福州老城区、滨海新城、福州长乐机场,终于文岭站(原大鹤站),线路总长约62.2km,设计时速140kmhh,采用地下+高架+路基敷设方式,近期设站13座,预留2座车站(盖山路站、莲花山站)全线设置一段一场,3座主所。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计划2025年开通初期运营。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等相关标准和规定,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进行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审核,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找出工程项目中影响运营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整改项的复核意见,确认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是否达到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运办〔2023〕56号);《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10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赛金
评审专家: 刘玮玮 陆长风 徐恬 姚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694902255;开户名: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评估:1.5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

联系方式:0591-8795176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61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1-837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婷、陈洁翔

电话:0591-83712303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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