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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国际学院印刷工艺实践室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XFZ[GK]2022026
时间:2022.09.19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建新值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XFZ[GK]2022026闽江学院国际学院印刷工艺实践室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21099 其他文印设备 印刷工艺实践室设备 联想、得力等,详见分项报价表 1(批) 173830 173830 国内 中国 联想ThinkStation P348工作站(显示器:联想TE24-20)、得力15162等,详见分项报价表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元整元(¥1738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内容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甲方。 6.1.4试运行:安装完成后,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5%。说明:乙方在签订协议(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收取2.5%)。该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的,甲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所有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承诺 14.1.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 1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1.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3产品保修期内,乙方对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14.1.4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1.5质保期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重新与乙方签订产品维护协议,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转,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乙方保证10年时间的仪器易耗品和配件的正常供应。 14.2货物包装方式(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4.2.1包装:货物交货时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4.2.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14.3安装、调试 14.3.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14.3.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3.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14.3.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闽江学院 乙方: 福建新值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园中国冶金地质大厦B幢203单元
单位负责人: 王宗华 单位负责人: 谢起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雪珍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1-2282741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87530009200909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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