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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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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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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9-1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R[CS]2022003-2的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799 其他运营服务 | 其他运营服务 | 按招标要求执行 | 按招标要求执行 | 1(次) | 按招标要求执行 | 4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提供服务,具体为自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长乐国际机场;
4.3交付条件: 第三方调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概况 5.1.1项目内容 乙方负责位于长乐国际机场的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运营工作,为来榕游客提供咨询与预订服务,展示与宣传福州旅游资源、特色文创旅游产品。 5.1.2项目期限 开始运营之日起一年(具体为:2022年8月9日-2023年8月8日)。 5.2服务要求 5.2.1人员配备及工作时间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的具体信息。本项目需要配备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2名工作人员需要持有全国英语口译3级等级证书),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素质,了解福州旅游资源及旅游市场情况,口齿伶俐,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现场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如经甲方考核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人员。 (2)福州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每日8:00-23:00(不间断15小时),乙方应依法安排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在工作时间现场须保持2人上班在岗。 (3)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乙方分别定制春秋装、夏装、冬装各两套,每人共6套。制服由乙方设计、制作并提供样图,样式需大方得体,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注:样图样式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样图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该服装设计及制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 5.2.2服务质量 本项目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维护国家和党的权威,维护福州旅游窗口形象,对外服务宣传时不得有损国家形象;自觉遵纪守法;自尊、自爱,不失人格、国格。 (2)服务素质:热情友好、文明礼貌;尽心尽责、宾客至上;耐心细致、周到服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3)业务素质: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和便携式扩音器,认真耐心听取游客诉求,及时处理与反馈;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开展的业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委托第三方按季度验收,开展满意度调查。 2 委托第三方按季度验收,开展满意度调查。 3 委托第三方按季度验收,开展满意度调查。 4 委托第三方按季度验收,开展满意度调查。 委托第三方按季度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合同生效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每次申请付款应先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2 | 25 | 验收合格且满意度调查为优秀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每次申请付款应先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3 | 25 | 验收合格且满意度调查为优秀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每次申请付款应先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4 | 25 | 验收合格且满意度调查为优秀后,待财政指标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每次申请付款应先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在乙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甲方无故逾期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3.若乙方迟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2.3若一方违约,另一方为实现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督促乙方落实改进。乙方应对甲方监管所提出的建议、意见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14.2项目考核 14.2.1甲方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每季度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结果为优秀的给予每季度3万元的“考核优秀奖励”(含在合同总价中)。合格的不予以“考核优秀奖励”;不合格的不予以“考核优秀奖励”,且甲方对乙方当季度员工工资不予以补助,并责令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款20%的违约金。 14.2.2每个季度考核优秀奖励和员工工资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如乙方单季度考核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减。 14.3其他事项 14.3.1甲方承担场地租金费用,并根据乙方投标提供的方案,进行满意度考核奖励和员工工资、交通、住宿、服装、设施设备更新等项目补助。 14.3.2合同中载明的双方住所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仲裁委员会送达裁判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裁判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裁判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 住所: | 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8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叶霜红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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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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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22031510 |
联系方法: | 186503009570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730 8003 7310 001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