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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工人文化宫消防维保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GXHJ[GK]2022001
时间:2022.09.14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总工会

乙方福州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GXHJ[GK]2022001福州工人文化宫消防维保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599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文化宫及金安大厦内的主要消防设施包括:1.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包括管路、消防栓泵、各种阀类、电气控制);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泰和安)主机(包括主机、联运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电源、线路、探头);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包括消防广播主机、线路及消防对讲设备)4.水喷雾、水幕、雨淋灭火系统;5.防排烟系统(包括检查与功能测试);6.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7.防火卷帘门系统;8.防火门监控系统;9.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1.消防水炮灭火系统;12.消防泡沫灭火系统;13.防气体灭火系统;14.消防泵房、水池、屋面保压设施;15.其他应当维保的未尽事项。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1(项) 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274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274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场服务,服务年限为三年。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完成每月所有要求的巡检、维保和定期保养服务,并将当月维保报告按时上传“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具体内容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2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3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4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5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6 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事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6.66 半年度验收合格(本半年度内每月维保服务满足交付条件并通过验收,且提供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6.66%,本半年度费用于本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中标人应当于每半年度结束前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2 16.66 半年度验收合格(本半年度内每月维保服务满足交付条件并通过验收,且提供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6.66%,本半年度费用于本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中标人应当于每半年度结束前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3 16.66 半年度验收合格(本半年度内每月维保服务满足交付条件并通过验收,且提供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6.66%,本半年度费用于本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中标人应当于每半年度结束前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4 16.66 半年度验收合格(本半年度内每月维保服务满足交付条件并通过验收,且提供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6.66%,本半年度费用于本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中标人应当于每半年度结束前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5 16.66 半年度验收合格(本半年度内每月维保服务满足交付条件并通过验收,且提供半年度服务工作报告)后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6.66%,本半年度费用于本半年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中标人应当于每半年度结束前通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6 16.7 下一轮维保服务公司进场1个月内,且其书面确认无遗留问题后,采购人结清剩余款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服务期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1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后无息退还。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其提供的服务,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 9 月 18 日至2025年 9 月 17 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场服务,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进场服务,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1%赔偿甲方的损失。 10.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内容及要求 14.1.1维保范围 文化宫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占地约63000㎡,建筑面积约135360平方米,主体建筑高度约24米,主体大楼包括职工演艺中心、体育中心、综合楼、架空连廊,另有位于文化宫北侧秋龙公园内的休闲文化长廊,位于文化宫东大门南侧的原图书馆与培训中心大楼(现为全季酒店等对外租赁场所和物业服务用房)。其主体建筑消防设备于2013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金安大厦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现有消防设备于2018年1月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文化宫及金安大厦内的主要消防设施包括:1.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包括管路、消防栓泵、各种阀类、电气控制);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泰和安)主机(包括主机、联运控制器、CRT图形显示器、电源、线路、探头);3.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包括消防广播主机、线路及消防对讲设备)4.水喷雾、水幕、雨淋灭火系统;5.防排烟系统(包括检查与功能测试);6.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7.防火卷帘门系统;8.防火门监控系统;9.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1.消防水炮灭火系统;12.消防泡沫灭火系统;13.防气体灭火系统;14.消防泵房、水池、屋面保压设施;15.其他应当维保的未尽事项。 14.1.2人员配备 在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备案,同时严格执行《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 乙方指派 吴江华 作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591-87809173。 维保人员(2名):两名消防维保人员为本项目进行服务,具有中级(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5年以上维保经验、善于沟通协调、常驻服务场所,负责日常办公楼、大厦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管护等方面的处理。 其他维保人员具有电工证、登高证,所有人员进场要持证上岗,证书需满足消防日常管理要求,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维保人员须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14.1.3每周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巡查2次,做好巡查记录由物业签字确认,并指导物业做好日常维保。在本项目范围内非采购人使用的租赁合作场所(含装修期间),乙方应当每周巡视1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使用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使用人或承租人及时整改。 14.1.4乙方需认真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记录、月(季、年)维护保养报告,由甲方指定的消防负责人签字确认,做为合同考核及付款凭证。乙方须将本月发现并解决的故障情况以及尚未解决的问题明确告诉甲方,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并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 14.1.5乙方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当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与维保人员共同加强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乙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14.1.6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若故障排除及修复,需更换零配件时,应提供完整的零配件清单,由物业确认,文化宫负责监督。属于常用零配件清单中的零配件,单价以乙方投标报价时提供的单价为准,合同期内不得调整,由乙方直接采购垫付,垫付的材料费与当月维保服务费一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超出常用零配件清单中的零配件,则由甲方负责采购。甲方仅支付零配件材料费,安装、调试等劳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零配件采购到位后,乙方若在24小时内尚未排除故障,发生一次扣2000元,费用从当月维保费用中扣减;48小时之内尚未排除故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4.1.7乙方应充分了解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现状,不得以原有故障为由推卸维保责任或提出增加维护费用等额外要求。乙方应当对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取得透彻的了解,对当前存在的故障必须负责维修。 14.1.8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尚未确定下一轮维保服务公司,则合同期顺延(不得超过3个月),服务费仍按原合同执行。甲方确定下一轮维保服务公司且与乙方完成技术和资料交接手续后合同期终止,但最后一季度的维保费须在下一轮维保服务公司进场1个月内且由其书面确认无遗留问题之后结清。乙方若有一些遗留问题没处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维保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14.1.9参与维保施工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检修人员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因维保检修发生任何安生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因违规作业造成甲方人身损害和公共财产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4.1.10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练、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遇到甲方组织200人以上大型活动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负责现场保障。 14.2维保方式 乙方定期对维护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进行模拟试验和联动操作试验,检查时必须由甲方物业管理人员2人以上配合或监督,并做好现场记录签字。通过检查或测试,必须确保整个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检查或测试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4.2.1每月检查(检查时间定在每月中旬) 14.2.1.1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例行保养,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灵敏、精确。 14.2.1.2 检查消防水泵、稳压泵及所有相关设备,确保设备运作正常,各水箱水位、系统管路正常。 14.2.1.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进行抽查: 14.2.1.3.1 对所有烟感探测报警点、温感探测报警点的场所进行抽查, 吹烟测试其灵敏度并清污,抽查率达到5%。 14.2.1.3.2 对手动报警按扭、消防栓报警按扭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达到5%以上。 14.2.1.3.3 对联动系统抽查率达到5%:在任意层次用烟雾或按一个手报报警,应切断本层及上下层的非消防电源;把电梯迫降至首层;启动防火分隔区的防火卷帘门。 14.2.1.4 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抽查: 14.2.1.4.1对各消防水泵的远程控制起泵,及现场手动控制起泵抽查不少于二组。 14.2.1.4.2对稳压泵的运转不少于一组。 14.2.1.4.3对高空水炮灭火系统运行的抽查达到10%。 14.2.1.5 检查消防控制室设备有无异常。 乙方需每月提交书面检修报告,并将故障情况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由乙方负责如实上传至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若故障率超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或被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乙方须负责及时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半年度维保服务费。 14.2.2季度检查(检查时间定在每季度第2个月中旬) 14.2.2.1每季度需对所有消防泵及管道上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对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及部件的清洗保养。 14.2.2.2检查气体灭火系统运行情况及手提干粉灭火器有效期。 14.2.3年度检查(全面测试时间定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 14.2.3.1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进行测试; 14.2.3.2对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进行测试; 14.2.3.3对消防广播系统联动功能进行测试; 14.2.3.4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进行测试; 14.2.3.5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进行测试; 14.2.3.6对雨淋灭火系统功能进行测试; 14.2.3.7对水幕灭火系统功能进行测试; 14.2.3.8对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功能进行测试; 各项测试按规范要求合格率应达到100%,并且在年度检查完成后出具《年度检测报告》。 14.3零配件清单内容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 称 型号 单位 价格 1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泰和安JTY-GM-TX3100C 只 84 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泰和安JTW-ZDM-TX3110B 编码型(A2R) 只 84 3 探测器通用底座 泰和安TX3986 只 4 4 终端器 泰和安TX3911 只 48 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泰和安J-SJP-M-TX3140 只 92 6 消火栓按扭 泰和安TX3152 只 92 7 隔离器 泰和安TX3219 只 67 8 火灾声光警报器 泰和安TX3301A 只 126 9 编码单输入/单输出模块 泰和安TX3208A 只 126 10 输入模块 泰和安TX3200A 只 101 11 输出模块 TX3214B 只 941 12 输入/输出模块底座 TX3208-DZ 只 4 13 智能开关电源盘 泰和安TD0808 台 1400 14 广播功率放大器 泰和安TG3302/500W 台 1610 15 广播控制盘/MP3 泰和安TG3100 台 1260 16 多线控制盘 泰和安TX3520/14(琴台) 块 1050 17 吸顶式暗装音箱 泰和安YXX3-01 只 42 18 智能总线制消防电话主机 泰和安HY5711B 台 1050 19 总线制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 泰和安TN3100 只 72 20 消防主机主板 泰和安LA040MB 台 2660 21 消防主机双回路板 泰和安TX3618 独立包装 块 1750 22 消防主机通讯板 泰和安JB-QTL-TX3032 块 1750 23 手动转换开关 三档LW12-16 只 84 24 室外消火栓 广捷DN150 套 840 25 卡箍 广捷DN150 套 42 26 水泵接合器 广捷DN150 套 840 27 消防水位控制器 套 84 28 单向阀 广捷DN100 套 672 29 单向阀 广捷DN150 套 504 30 水力调节阀 DN100 套 1232 31 卷盘水喉 DN15 套 36 32 水带 振圣10-65-20 条 168 33 枪头 DN65 个 42 34 自救卷盘 DN19-25 套 218 35 消防栓卡口 广捷 DN65 个 8 36 消火栓头阀 广捷DN65 个 151 37 电磁阀 2W400-40 DC24V 个 151 38 电磁阀 2W025-08 DC24V 个 101 39 信号阀 广捷DN150 套 378 40 信号阀 广捷DN125 套 294 41 水流指示器 DN125/DN100 套 168 42 广播控制模块 泰和安TX3214A 个 101 43 回路线 Rvs2*2.5 米 4 44 回路线 Rvs2*1.5 米 2 45 金属管 KBG20 米 6 46 蓄电池 WDS 12V7AH 只 210 47 蓄电池 WDS 12V20AH 只 294 48 层号灯 敏华24V 只 67 49 疏散灯  YA-BLED-T1LROE3W-2 只 92 50 应急灯 m-zdzf-e5w1110 只 109 51 常闭闭门器 KOB H-064 套 126 52 电动闭门器 BL-710 套 185 53 电动风阀机构 SFWD型执行器 套 420 54 风阀机构 304不锈钢 个 252 55 光束烟感 JTY-HF-TX6701 个 739 56 消防主机屏幕 TX3004屏幕 块 1750 57 闸阀 泉牌 DN150 个 672 58 闸阀 泉牌 DN100 个 546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总工会 乙方: 福州平安报警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 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57号
单位负责人: 林如长 单位负责人: 王世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宝龙支行
账号: 账号: 13121501040001795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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