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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江阴镇编外人员服务外包釆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XL[GK]2021016
时间:2022.02.17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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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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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清泽安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XL[GK]2021016福清市江阴镇编外人员服务外包釆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本项目拟聘请40名编外人员,于福清市江阴镇各部门协助工作,并由江阴镇统一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总共聘请40名编外人员,采购人如需增减员工,薪资与服务费根据相应岗位按实际人数发放。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5cm。 (5)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年) 为了完善江阴镇的日常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聘请编外人员司法所调解员11人、辅助人员6人、微机操作员5人、骨灰堂巡查管护组组长4人、发证员4人、市场管理员3人、国土所发证员2人、市场保洁2人、食堂事务长1人、环卫所工作人员1人、道安办工作人员1人,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52176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贰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35217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编外人员岗位及人数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司法所调解员 11 2 辅助人员 6 3 微机操作员 5 4 骨灰堂巡查管护组组长 4 5 发证员 4 6 市场管理员 3 7 国土所发证员 2 8 市场保洁 2 9 食堂事务长 1 10 环卫所工作人员 1 11 道安办工作人员 1 合计 40 1.司法所调解人员要求 (1)为帮助群众依法正确解决治安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根据治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2)各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调解室,接待、咨询、分流、调解治安纠纷; (3)调解室在接待、咨询、分流、调解治安纠纷时,应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 (4)调解室应当公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和工作流程,以及其它应当公示的有关事项; (5)调解室应当建立有关接待、咨询,口头调解治安纠纷的业务登记,案件纠纷受理,权利义务事项告知,重要信息报送,基础数据统计等制度; (6)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作法。应当予以纠正,民警应加强学习,并指导调解员做好接待、咨询、调解治安纠纷的各项工作。遇重大疑难纠纷和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调解决; (7)调解室接待、咨询、调解治安纠纷不收费; (8)以实时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调解; (9)尊重双方当事人,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10)耐心细致,态度良好,有条不紊。 2. 辅助人员要求 (1)负责文件信息上传下达、会议组织,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协助上级完成各项行政重点项目管理工作; (3)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工作计划和执行能力; (4)逻辑清晰,善于沟通,具备一定复杂事物处理能力; (5)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6)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在岗工作; (7)接受员工投诉并及时汇报,协助各部门安排好员工的生活环境; (8)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好各部门的工作。 3.微机操作员要求 (1)严格按规程操作计算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2)如实登记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原始记录; (3)做好计算机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有记录),保持室内和设备卫生的清洁; (4)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为客户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5)必须将合格记录单内容与车主行驶证,收费单、登记单核 对无误后方可下发; (6)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对上线的车辆及时进行登录上线,合理使用大、小检测线; (7)遇顾客咨询检车事宜,要热情,耐心解答,涉及公司业务秘密,要严格保密; (8)负责站内每一台计算机的维护、维修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4.骨灰堂巡查管护组组长 (1)办理骨灰存取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主动协助丧主准确存取,防止差错,避免骨灰错放位置或者遗失; (2)搞好区域和室内卫生,保持环境和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 (3)对祭奠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放火安全。 (4)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物资进出库管理。 (6)负责完成市骨灰堂管理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5.发证员 (1)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程序开展工作;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资料的日常监管,做好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4)受理申请(变更、复核、注销),对申请资料具有审核、补正、告知等义务; (5)负责现场审核评估,作出许可与不予许可建议,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6)完成咨询、答疑、宣传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管理员 (1)负责市场内商户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情况; (2)负责检查市场内各种设备设施的情况; (3)负责市场内车辆的疏导和停放,保证交通顺畅、有序; (4)负责记录市场内经营户日常经营情况的统计; (5)负责收缴商户的水电费和其它各种费用; (6)负责市场给商户传达、讲解市场的各种政策、规定; (7)负责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8)负责检查各种安全、消防措施准备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 (9)完成公司和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7.国土所发证员 (1)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程序开展工作;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资料的日常监管,做好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4)受理申请(变更、复核、注销),对申请资料具有审核、补正、告知等义务; (5)负责现场审核评估,作出许可与不予许可建议,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6)完成咨询、答疑、宣传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场保洁 (1)有足够的专职保洁人员,并佩戴保洁员标志; (2)大型密闭垃圾容器数量充足,一摊一桶,经营户垃圾随产随清,做到垃圾入桶; (3)市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回收/不可回收); (4)坚持巡回保洁,做到交易不散、清扫不断、不留死角;桶内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不得积存; (5)市场内下水排污管道无积存垃圾、无臭味。 9.食堂事务长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岗时正确穿戴卫生防护用品,杜绝长头发、长指甲、衣冠不整洁等现象。 (2)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各类车辆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食堂人员上班期间所需服装、鞋帽、口罩、围裙、各种手套等卫生类用品由甲方自行提供。 (3)乙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保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乙方人全部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积极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供餐任务及食堂突击清洁消毒等任务。 (5)做好食堂内相关保洁工作。 10.环卫所工作人员 (1)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 (2)屋顶无蜘蛛网,通道公共部位无私占、垒砌、乱停乱放车辆及堆放杂物; (3)踏步无灰尘、油渍、杂物; (4)踢脚线无尘土,上截面可见实物本质; (5)楼体、墙面乱写、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悬挂衣物、杂物,无私自改变墙体颜色,无利用墙体做营业性广告; (6)宣传栏、标识牌、景观雕饰、健身设施、路灯杆、信报箱、变电箱每周擦拭1次,上面无积灰、污迹、乱贴、乱画,无小广告。水景开放期内,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7)确保排污系统顺畅,污、雨、沙井每月检查清理1次,井内无淤泥、砖头瓦块等杂物。如因业主造成堵塞,疏通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8)门厅上方不得有妨碍落水的杂物和伤害人身的物品; (9)定期对楼道蚊虫等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10)热爱本职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怕脏、不怕累。 11.道安办工作人员 (1)依法履行本行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 (2)维护交通秩序,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公安、交通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3)督促车辆(含农用车辆)、驾驶人员办牌办证,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保险和审验; (4)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管控及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中标人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 3 月 1日至2024 年2月29日

10、违约责任

详见纸质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纸质合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详见纸质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纸质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清泽安物业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镇江阴街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中联城5号楼201店面
单位负责人: 陈小辉 单位负责人: 吴国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706999336
联系方法: 152591888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018529275012

签订地点: 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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