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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上街学区钢琴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MH[GK]2021006
时间:2021.11.05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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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

乙方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MH[GK]2021006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上街学区钢琴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3501 乐器 钢琴 珠江 17(台) 13580.0000 230860 国内 up118M+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零捌佰陆拾元整(¥2308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学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规格:长:1483mm,宽:596mm,高:1182mm88键(A2~c5),三踏瓣。 2、铁板:采用传统砂铸铁板工艺,铁板高度≧1090mm。 3、弦槌:精选优质纯羊毛毡制造,采用严格的工艺、先进的设备制造而成,具有优良的弹性和适当的硬度,音色优美。 4、制音毡:平板毡采用毛毡,三角毡和坑毡采用毛毡。 5、击弦机用皮革:采用人造皮。 6、轴衬呢:采用轴衬呢。 7、琴弦:采用镀锡防锈钢线,1#弦长1180mm。 8、击弦机木制件:采用优质的枫木板材;击弦机击弦行程46mm。 9、音板:采用加强型实木音板,以实木音板为板芯,通过增加上下两层云杉实木木皮加强音板的表层抗拉张力,使音板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稳定的状态,不会变形和开裂。 10、弦码:采用优质色木多层板制作。 11、弦轴板:由17层坚硬的色木交错拼接而成,为弦轴钉提供稳固的握钉力,保证了音准稳定。弦轴扭力测定8-13N·m。 12、键盘:键子木芯采用俄罗斯白松原木和精密的数控设备加工而成,琴键之间配合均匀精确,提供稳定的弹奏性能。 13、中盘:不易变形的优质实木制作,无金属框结构。 14、音头纽:采用ABS材质制作,不容易变形。 15、黑键:采用亚光黑键,其色彩和质感如同乌木,触感舒适自然。 16、外壳涂饰:采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漆面光亮平整。 17、为提高钢琴的使用稳定,击弦机部分的连接顶杆使用合成ABS工艺件。不易磨损,自润性能佳,保证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18、背柱:实木背柱,背柱截面尺寸:中枋截面尺寸80*70,两侧背柱尺寸77*70。 19、琴键负荷:下降负荷:0.53-0.66N;回升负荷0.19-0.31N。 20、白键下沉深度:9.7-10.7mm。 21、环保要求:甲醛检测限量0.08mg/m3;甲苯检测限量0.20 mg/m3;二甲苯检测限量0.20 mg/m3;苯检测限量0.11 mg/m3.总挥发有机化合物0.60 mg/m3。  22、产品配置:产品说明书,琴凳,键盘绒,琴罩、节拍器。 ▲23、免费三年上门调音服务。(每年一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包装方式: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安装、调试: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设备通过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安装所需的相应配套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如采购人因为基建施工等原因影响中标人进场安装,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完工期可适当顺延。如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设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技术培训:中标人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技术人员上门安装,同步地免费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中标 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
2 5 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及售后问题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6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公司承诺按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 提供五年免费上门维修服务(技术参数中另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14.2 本公司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个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 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且本公司每年为采购人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免费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故事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14.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本公司为珠江钢琴在福州地区的售后服务网点,可对提供的钢琴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收配件成本费。 14.4 免费三年上门调音服务。(每年一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 乙方: 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四房5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中路56号
单位负责人: 何友忠 单位负责人: 张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原萍
联系方法: 0591-22887500
联系方法: 1380505545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安泰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52891000010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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