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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竹岐高洲小学体育馆篮球场地板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XRD[GK]2021024
时间:2021.09.2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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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

乙方福州星九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XRD[GK]2021024闽侯县竹岐高洲小学体育馆篮球场地板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3603 球类设备 球类设备 北京赫烁、金陵 1(批) 239100 239100 国内 厚22mm、YDJ-2B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元整(¥2391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高洲小学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安装:1、中标人应负责将货物初验收合格后,免费送至采购人所在地并提供货物的安装。2、中标人在货物安装前应派员进行实地勘察,确保设计合理、维护方便。3、中标人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4、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中标人、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5.2安装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设备安装及调试 6.1.1.1合同签订后,我单位须将设备的工作条件要求通知最终用户。 6.1.1.2由我单位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我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6.1.1.3我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6.1.1.4我单位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6.1.1.5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我单位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6.1.1.6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来安装调试。 6.1.2验收 我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单位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我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提供该设备供采购人检测或由采购人委托的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第三方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检测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第三方检测费用由我单位承担,采购人有权退货且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负责。 6.1.2.1出厂检验 我单位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单位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6.1.2.2中标人自检 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我单位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6.1.2.3验收与最终验收 我单位自检后,我单位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并填写货物验收表。 安装完毕后,我单位需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须计入投标价中。 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单位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含在投标报价内)。 6.1.3技术资料 6.1.3.1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我单位应向用户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其中产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至少应有中文版本);并提供货物原装品 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如有不符用户方有权拒收。 (1)产品技术说明书; (2)安装手册; (3)操作手册; (4)维修手册; (5)设备相应的材料; (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8)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6.1.4技术培训 6.1.4.1我单位工程师应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在设备安装现场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受训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 6.1.4.2我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卖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卖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验收合格后支付95%;
2 5 待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9.1我单位对此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货物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免费质保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后,我单位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分钟电话响应,4小时内响应,由我单位售后服务部负责24小时内到达现场。 9.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以上部分。

10、违约责任

10.1、因我单位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我单位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单位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我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因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1%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0.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6、中标人提供的的货品必须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号)执行,在保质期内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10.7、中标人所投的产品若有涉及到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发出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供或经采购人核查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产品和证书以及虚假承诺欺骗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签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 乙方: 福州星九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竹岐乡竹岐街141号 住所: 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79号
单位负责人: 杨朝梁 单位负责人: 施飞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405990411
联系方法: 1365502757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 0161 9901 0000 0877

签订地点: 闽侯县竹歧小学学区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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