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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居配套幼儿园钢琴及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09.03 来源:台江区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宁化幼儿园

乙方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CZX[XJ]2020005佳源居配套幼儿园钢琴及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3501 乐器 乐器 珠江 10(台) 9968 99680 国内 118M+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996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新透路6号幼儿园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规格(允许偏差±2mm以内):长:1483mm,宽:596mm,高:1182mm,88键(A2~c5),三踏瓣。 2、铁板:采用传统砂铸铁板工艺,铁板高度≥1090mm。 3、弦槌:精选优质纯羊毛毡制造,采用严格的工艺、先进的设备制造而成,具有优良的弹性和适当的硬度,音色优美。 4、制音毡:平板毡采用毛毡,三角毡和坑毡采用毛毡。 5、击弦机用皮革:采用人造皮。 6、轴衬呢:采用轴衬呢。 7、琴弦:采用镀锡防锈钢线,1#弦长≥1180mm。 8、击弦机木制件:采用优质的枫木板材;击弦机击弦行程46mm。 9、音板:采用加强型实木音板,以实木音板为板芯,通过增加上下两层云杉实木木皮加强音板的表层抗拉张力,使音板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稳定的状态,不会变形和开裂。 10、弦码:采用优质色木多层板制作。 11、弦轴板:由≥17层坚硬的色木交错拼接而成,为弦轴钉提供稳固的握钉力,保证了音准稳 定性。弦轴扭力测定8-13N·m。 12、键盘:键子木芯采用俄罗斯白松原木和精密的数控设备加工而成,琴键之间配合均匀精确,提供稳定的弹奏性能。 13、中盘:不易变形的优质实木制作,无金属框结构。 14、音头纽:采用ABS材质制作,不容易变形。 15、黑键:采用亚光黑键,其色彩和质感如同乌木,触感舒适自然。 16、外壳涂饰:采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漆面光亮平整。 17、为提高钢琴的使用稳 定性,击弦机部分的连接顶杆使用合成ABS工艺件。不易磨损,自润性能佳,保证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18、背柱:实木背柱,背柱截面尺寸:中枋截面尺寸≥80*70mm,两侧背柱尺寸≥77*70mm。 19、琴键负荷:下降负荷:0.53-0.66N;回升负荷0.19-0.31N。 20、白键下沉深度:9.7-10.7mm。 21、环保要求:甲醛检测限量≤0.08mg/m3;甲苯检测限量≤0.20 mg/m3;二甲苯检测限量≤0.20 mg/m3;苯检测限量≤0.11 mg/m3.总挥发有机化合物≤0.60 mg/m3。 22、产品配置:产品说明书,琴凳,键盘绒。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标准及方法 6.1.1验收标准 6.1.1.1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成交供 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成交供 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成交供 应商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6.1.2成交供 应商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6.1.3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供 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成交供 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1.4试运行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成交供 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成交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成交供 应商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供 应商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询价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 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货物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成交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成交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供 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货物的运输、交货 14.1成交供 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4.2成交供 应商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 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14.3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14.4售 后服务要求 14.4.1安装调试及培训 成交供 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成交供 应商必须在本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半年内免 费培训采购人至少3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 14.4.2售 后服务 14.4.2.1免费质保期:   合同包一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三年,一次免费调律;14.4.2.2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成交供 应商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14.4.2.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 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成交供 应商免费上门维修,采购人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14.4.2.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4.4.2.5响应人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承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宁化幼儿园 乙方: 福州市乐韵乐器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宁化新村41座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中路56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张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原萍
联系方法: 0591-83820606
联系方法: 1380505545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海峡银行安泰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52891000010001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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