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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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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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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0-03-3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厦门联仪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SHCG[GK]2019001的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2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全自动高压灭菌器(灭菌器) | 2 | 台 | 进口 | 1080000 | 2160000 | 洁定(Getinge) | HS6617 | 无 | ||||
1 | 1-2 | A03202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全自动快速清洗消毒装置(清洗消毒器) | 2 | 台 | 进口 | 550000 | 1100000 | 洁定(Getinge) | 46-5T | 无 | ||||
1 | 1-3 | A03202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低温蒸汽甲醛灭菌器(蒸汽甲醛灭菌器) | 1 | 台 | 进口 | 2010000 | 2010000 | 洁定(Getinge) | GSS67F132E | 无 | ||||
1 | 1-4 | A03202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快速生物阅读器 | 1 | 台 | 进口 | 40000 | 40000 | 特锐(Terragene) | mini | 无 | ||||
1 | 1-5 | A032025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消毒供应中心辅助设备 | 1 | 套 | 国内 | 1676000 | 1676000 | 美雅洁/迈尔等 | MAG-GSZK385/MERO-1000+ 300S等 | 无 | ||||
合计: | 6986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元(¥698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30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1.1中标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甲方验收存档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6.1.2设备运抵目的地或现场并安装调试后,由甲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标准对设备的包装、外观、性能、配件和技术资料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到场;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补齐或退货,并提出索赔。 6.1.3设备正式验收合格并移交前发生的外观擦损、内部配件缺失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6.1.4若甲方需要,设备到货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邀请院外专家与本院专家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相关费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乙方提供中标通知书,并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支付10%货款。 |
2 | 10 | 乙方主要设备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10%货款 |
3 | 40 | 设备安装、验收、培训合格,且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该设备的验收文件齐全后,甲方支付40%货款。 |
4 | 40 | 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支付10%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在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40%货款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待设备质保期满,经甲乙双方确认设备无问题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支付10%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于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整体项目及产品整机原厂免费保修2年,终身维护.
14.2质保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人工费用由乙方免费提供。
14.3设备验收合格启用后,乙方会安排有资质的厂家技术人员驻点培训甲方工作人员、并调试设备,时间30天。派驻技术人员完全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
14.4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为4小时以内,48小时内修复使用;若96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厦门联仪通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三层3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苏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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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960066100 |
联系方法: | 0592-60210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1538001052513824 |
签订地点: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