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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2]LSGC[TP]2024001
时间:2024.09.25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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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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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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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连江县中医院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22]LSGC[TP]2024001、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LSGC[TP]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特定蛋白分析仪 1(台) 满足临床采购需要 50,000.00 工业
1-2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幽门螺旋杆菌C13检测仪 1(台) 满足临床采购需要 70,000.00 工业
1-3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经颅磁刺激仪 1(台) 满足临床采购需要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报价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报价人须按竞争性谈判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满足以上①条款规定的报价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声明函中“标的名称”要求填写为“特定蛋白分析仪”、“幽门螺旋杆菌C13检测仪”、“经颅磁刺激仪”,“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并明确填写报价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报价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未按以上规定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如3C认证、环境标志、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25 2024-09-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厅

六、开启

时间:2024-09-3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中医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44号

联系方式:0591-26153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联系方式:0591-83576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捷

电话:0591-8357655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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