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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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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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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4-07-18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2]FJGC[GK]2024001、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2]FJGC[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18,5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1,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1,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01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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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2060000-培训服务 | 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管理专业人员培训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01,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即刻投入服务
采购包2(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培训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0,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0,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4,10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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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02060000-培训服务 | 2024年鼓楼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培训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410,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即刻投入服务
采购包3(2024年鼓楼区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5,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5,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5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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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C02060000-培训服务 | 2024年鼓楼区辖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5,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即刻投入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5)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5)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3: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5)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18 至 2024-07-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02-00360[2024]00242。
2、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郑莹莹、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黄丽婷、应俊、李水清、邱枫林/0591-8339330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鼓楼区梁厝路93号
联系方式:0591-87582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8339330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