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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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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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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4-04-01 |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22]xmth[GK]2024001、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xmth[GK]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70.00元
采购包1(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含农产品)抽检专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0,0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00,07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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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含农产品)抽检专项 | 1(包) | 否 | 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餐饮)监督抽检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时限完成市场监管任务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按时限完成市场监管任务要求 | 2,300,07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餐饮环节(含农产品专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餐饮环节(含农产品专项) | 1(包) | 否 | 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餐饮)监督抽检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时限完成市场监管任务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按时限完成市场监管任务要求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的规定,本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具体如下:?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若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1项的证明材料。?④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的规定,本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具体如下:?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若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1项的证明材料。?④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02 至 2024-04-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5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2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金安东路4号
联系方式:13799727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时锋
电话: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