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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01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11]FJRF[CS]2024001、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RF[CS]2024001
项目名称: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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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462600-健身设备 | 新店镇新秀社区汤斜溪周边口袋体育公园项目 | 1(批) | 否 | 参照招标文件 | 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活动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规定,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对应的货物名称进行详列,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01 至 2024-04-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4-1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6号
联系方式:15980218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联系方式:1772078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炜烽
电话:1772078395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