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1-10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委托,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JR[CS]2023002、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JR[CS]2023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6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6,9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福州市红庙岭园区一期填埋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 1(项) | 否 | 按照《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指标》中的公园绿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对红庙岭一期填埋场进行绿化管养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范围为红庙岭一期填埋场约 25 万m,服务内容包含植物管养、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作业规范管理等 | 1,69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10 至 2024-01-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2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扬新城4座8C单元1号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1-2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扬新城4座8C单元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
联系方式:13459413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706680\1806087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电话:0591-83706680\1806087738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