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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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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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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三次)单一来源公告 | 2023-12-12 |
项目概况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医疗废物处理服务(三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1]GWCG[DY]2023002
2、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理服务(三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医疗废物处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8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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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702040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处理服务 | 1(项) | 否 | 本项目是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3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12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12-18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号楼716室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12-18 09:00:0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号楼716室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
联系方式:0591-8356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8座716室
联系方式:0591-87328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宁
电话:0591-873282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