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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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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机关综合大楼修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12-01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MJXMGL[CS]2023001、机关综合大楼修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机关综合大楼修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JXMGL[CS]2023001
项目名称:机关综合大楼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包1(机关综合大楼修膳):
采购包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7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31,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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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8010000-房屋修缮 | 机关大楼修缮工程 | 1(项) | 否 | 机关综合大楼修缮 | 1,57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01 至 2023-12-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2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601号1号开标室A
六、开启
时间:2023-12-1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601号1号开标室A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601号1号开标室A(永辉超市对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9号
联系方式:6319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门镇胪夏村1-4座整座1号楼204室
联系方式:13358298770 0591-83851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芳
电话:13358298770 0591-8385101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