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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闽清县总医院数字影像(云胶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11-21 |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总医院委托,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4]SQ[CS]2023001、闽清县总医院数字影像(云胶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总医院数字影像(云胶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SQ[CS]2023001
项目名称:闽清县总医院数字影像(云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总医院数字影像(云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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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字影像(云胶片)年服务 | 1(年) | 否 | 影像质量 数字胶片的默认窗宽窗位应与原始影像一致,具备恒定的对比度和灰阶数目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96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服务只能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4.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属行业。;(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附件一),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1-21 至 2023-11-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04 14: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12-04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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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总医院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0591-38686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凤、吴珊珊、周燕君
电话:0591-8395665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