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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总医院DSA等医疗设备及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XHC[GK]2023001
时间:2023.11.10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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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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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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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闽清县总医院委托,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4]XHC[GK]2023001、闽清县总医院DSA等医疗设备及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总医院DSA等医疗设备及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XHC[GK]2023001

项目名称:闽清县总医院DSA等医疗设备及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00,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总医院DSA等医疗设备及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DSA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 血管内超声系统(IVUS) 定量血流分数检测仪 (QFR)便携式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8,8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强制性3C认证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3C证书复印件。具体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采购若有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10 2023-11-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0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2号开标室(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总医院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1839616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6层601室

联系方式:1989058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玉玲

电话:1989058805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新弘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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