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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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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10-12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FM[CS]2023001、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M[CS]2023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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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市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支撑服务 | 1(项) | 否 | (一)项目服务要求内容 1.收集企业基本资料,根据福州市化工园区和涉化学物质产业等特点,设计编制化学物质信息调查方案。 2.编制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填报指南,为调查对象提供不少于13场次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帮扶,全程跟进答疑企业咨询的数据填报问题。 3.编制调查数据审核与现场核查指南,市级对不少于全市912家企业的20%进行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县(市)区原则上开展100%现场数据核查,不合格的数据退回并指导调查对象重新填报。 4.编制调查数据分析与总结报告编制指南,汇总、处理并分析全市的调查数据,形成化学物质调查分析报告,研究提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建议。 5.编制福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总结报告,提出下一步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及管控建议措施。 6.技术支撑:中标人需指派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农药学、化学品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数据审核、调查数据分析,以及组织《福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总结报告》,做好企业有关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的咨询答复。 7.质量保障:中标人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分别针对现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过程中实施质量管理、数据审核质量管理、归档材料管理、信息化管理、数据保密管理等工作进行质控审核把关,确保周边调查工作符合相关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8.人员及物资设备保障。中标人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现场调查及数据分心,需要配备一定数量有丰富经验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农药学、化学品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现场调查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电脑设备等,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调查工作质量。 9、保密:中标人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 (二)项目成果交付 1.成果报告:《福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填报指南》、《福州市化学物质调查数据审核与现场核查指南》、《福州市化学物质调查分析报告》、《福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总结报告》。 2、佐证资料:数据分析和现场核查等原始记录资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方案、指南、报告的编制材料等) | 4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本项目接受两家及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规定的报名、投标、签订合同等流程;③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应明确以某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其余成员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若未明确的,则统一以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0-12 至 2023-10-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4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10-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层
联系方式:0591-87316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联系方式:1332821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银
电话:133282159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