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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黄岐烟墩顶灯塔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3-09-27 |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2]FJRHZB[TP]2023002、黄岐烟墩顶灯塔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黄岐烟墩顶灯塔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FJRHZB[TP]2023002
项目名称:黄岐烟墩顶灯塔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33,633.00元
采购包1(黄岐烟墩顶灯塔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33,63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33,633.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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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2139900-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2533633 | 1(项) | 否 | 按照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烟墩顶灯塔公园进行改造施工,项目绿地总面积约5806.8㎡,改造范围包括:烟墩顶步道土建施工、园建、园林绿化工程、场地平整、基肥施放、苗木种植及养护、水电安装工程、红线以内景观照明的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2,533,633.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活动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9-27 至 2023-10-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10-09 10: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1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0-09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1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供应商报名参加,未被推荐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李书宇1785951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隆桂英、林杰敏、林顺莹1896505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隆桂英、林杰敏、林顺莹
电话:1896505581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