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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闽侯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9-22 |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公安局委托,福建合聚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1]HJS[GK]2023001、闽侯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侯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HJS[GK]2023001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1(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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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社会治安防控中心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提供,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22 至 2023-10-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3号楼515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HJSzbdl@163.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1598029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合聚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3号楼515单元
联系方式:0591-88268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梦娇、林丽霞、柯黎
电话:0591-8826892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合聚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合聚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