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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FJSXH[GK]2023008
时间:2023.08.2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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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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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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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SXH[GK]2023008、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SXH[GK]2023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开展福州市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1(项) 1.排查对象 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 2.排查范围 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干流,及闽江流域大樟溪、梅溪、溪源溪、淘江等重点支流。 3.技术要求 按照《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入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等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结合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福建省、福州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信息采集与交换以及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等有关规范进行。 4.工作要求 (1)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原则,根据《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要求,培训并安排足够人员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福州市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按国家要求的规范表格及格式填写入河排口现场排查溯源记录表,形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清单。 (2)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快速检测和采样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水量(测算)。快速检测结果辅助判定入河排污口存在问题,采样监测提供定量的入河排污口监测结果。采样监测须由有资质单位开展并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汇总表。 (3)入河排污口溯源。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对所有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根据溯源结果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并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形成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溯源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坐标、排水类型等。根据溯源情况,指导属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5.成果提交 (1)编制完成《2023年福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排查、监测、溯源阶段任务分解、人员分组、时序进度、工作开展方式等组织实施相关内容。 (2)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等相关文件要求、最新论文资料等,编制完成《福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要明确提出排查、监测、溯源阶段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收集资料、形成成果等技术要求,并设计排污口现场排查溯源记录表、入河排污口清单及责任主体清单样式。 (3)编制汇总排污口现场排查溯源记录表(一口一档)。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排查,全面摸清掌握福州市重点流域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排污口分类、排入河流(海域)名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与属地乡镇等责任主体商定)、乡镇名称、村居名称、照片(3张,一张排口正面,一张流入水体,一张排口所在附近整体照片)等。按要求填写入河排口现场排查溯源记录表(含照片及相关影像资料)。对于排放异常的排污口还应拍摄不少于10秒的短视频。 (4)编制有关清单。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及责任主体清单。 (5)绘制入河排污口分布图。根据全面排查结果,绘制入河排污口分布图。 (6)提供整治技术指导。针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对各区县提供整治技术指导,制定入河排污口待整治的问题清单,指导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指导责任主体通过工程措施等手段实施整治,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提高水环境质量,推动河流湖泊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7)协助开展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或其他技术支持单位等的沟通、交流,推动国家排污口整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总结提升相关试点成果,并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认可并向生态环境部推荐;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顶层设计文件要求指导福州市开展排污口排查及编制相关技术政策文件。 (8)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中标方完成项目后应将福州市入河排污口资料录入招标人指定的平台,并将项目开展过程所有生成的档案资料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按入河排污口编号整理;电子版提供所有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图片、数据、报告、纸质版扫描件。 6.其他要求 (1)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团队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牵头组成,项目负责人应为生态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人员不低于6人,并组织对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2)遵守福州市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派驻1名项目专人到采购人处开展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5,9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底前完成排查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提供相关工作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一般资格证明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8-25 2023-09-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1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183349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18738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非

电话:0591873859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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