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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8-16 |
项目概况
受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5]THGC[CS]2023002、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THGC[CS]2023002
项目名称: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1,359.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21,35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21,359.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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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永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之同安镇文化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上要求,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 2,221,359.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1)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3)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6 至 2023-08-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28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8-2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四楼第二开标室(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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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同安镇政府
联系方式:13905914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联系方式:1305528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诗琼
电话:130552823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