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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QZLS[GK]2023001
时间:2023.08.10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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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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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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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委托,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QZLS[GK]2023001、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QZLS[GK]2023001

项目名称: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4,106.15元

采购包1(食材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724,106.1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12,606.15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40200-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食材及配送服务 1(批) 一、供货内容及要求 1、供货品类包括: ①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品等; ②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等。 2、须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保证原厂质保,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非“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类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3、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散装食材需二次包装及贴标,包装需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要求。 二、验收和交付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2、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需在所需采购清单提交后的次日上午6:00前将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配送至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 3、交付条件: ①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由院内食堂负责人、厨师和供应商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验收方法:全部过称检查或抽查。 2,724,106.15 零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中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本项目响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除预留411500元由采购人向832平台采购之外,还须预留686500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下述规定执行:
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将686500元的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②若投标人为中小型企业,则无须分包给其它中小型企业,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若有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8-10 2023-08-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3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科技东路华建大厦2栋1907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13950237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高新区科技东路华建大厦2栋1907室

联系方式:0591-87813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昕霖

电话:0591-8781326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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