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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5]FJSXH[GK]2023001
时间:2023.08.07 来源:马尾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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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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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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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5]FJSXH[GK]2023001、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5]FJSXH[GK]2023001

项目名称: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3,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1(次) 一、技术规格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日常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我局监测能力不足部分的执法监测任务,拟定了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分废气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1、分别按计划对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福有限公司、福州万宇农牧有限公司、福州马尾琅岐长福畜牧良种场等4家单位开展有组织及无组织酚类化合物、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因子监督监测。2、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承诺其获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含本项目4个监测因子(臭气浓度、酚类化合物、硫化氢、氨)。3、投标人从事监测工作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4、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服务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时间安排开展监督监测,需开展应急监测时,投标人能够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单位。2.验收要求:投标人在向中标方提交监测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应上传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至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供采购人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规范性进行抽查。3.质量控制:一是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样品采样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开展每次监测任务时应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具体的控制措施、控制环节、评价方法、实施部门和人员等。监测任务完成后,编写内部质量控制总结报告,归档并与现场监测报告一起报给采购人。二是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及随机插入质控样品对测试过程进行的外部质控,质量监督检查及外部质控结果均须合格,如出现不合格情况须采取整改措施直至合格。三是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在监测任务执行过程中,因投标人过失导致的分析结果受干扰或出现异常,经核查确认后,责令整改并扣除当项任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重新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费用;监测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监测数据出现严重错误等影响监测结果的行为时,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服务费用。4.安全保障:合同期间,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监测活动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投标人自愿放弃对采购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258,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8-07 2023-08-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50号

联系方式:0591-83682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1-8738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晓露

电话:0591-873859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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