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3年长乐区管公园绿地零星绿化补苗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SHZB[GK]2023003
时间:2023.08.03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2]SHZB[GK]2023003、2023年长乐区管公园绿地零星绿化补苗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长乐区管公园绿地零星绿化补苗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SHZB[GK]2023003

项目名称:2023年长乐区管公园绿地零星绿化补苗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项) 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标的名称”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未按以上规定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8-03 2023-08-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24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方式:0591-2880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联系方式:0591-6203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电话:0591-6203512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3日


相关附件: